
孟津教育局拖欠四年货款致使企业濒临倒闭,无法运行

网友1591972

2021年12月17日,我公司(洛阳奋达商贸有限公司)与洛阳市孟津区教育体育局签订了,《中小学“班班通”设备政府采购合同》,我公司按照合同之约定,合同签订后20日内及时交付货物,并安装调试合格。
2022年4月21日至4月22日,孟津区教育体育局委托 “河南省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组织专家前往验收点,对我公司供应的产品开展了质量验收。经专家组现场验收及集体评审,我公司供货的该批产品设备符合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验收合格!并出具了《验收结果通知单》(后附验收结果通知单)。
根据《中小学“班班通”设备政府采购合同》第五条,孟津教育局应于2022年4月23日向我公司支付97%的货款,2023年4月23日即应向我公司支付剩余的3%货款。
自交货至今已过去五年,在这期间,我公司多次以电话、短信、书面催款函等方式向洛阳市孟津区教育体育局催要货款(期间也多次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包括孟津区信访局、洛阳市信访局。孟津教育局置之不理),但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如财政资金紧张、审批流程繁琐、或承诺付款却迟迟不予兑现等,始终未履行付款义务,也未能妥善解决,致使我企业陷入了极其艰难的境地,面临破产。截至目前,该笔货款仍有四十余万元未付。
此项目已拖欠员工以及施工人员工资、厂家的货款三年有余,再加上员工和施工人员都来自孟津区,是许多人失去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家庭关系紧张,矛盾突出。
我公司迫切希望孟津区教育体育局领导对此事件引起足够的重视,妥善解决货款拖欠四年的问题。
特此呼吁!
此致
敬礼!
2025年5月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相关单位受理,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办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给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