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章处理办理有疑问,希望给出一个解释

网友897871

2025年3月17日下午,本人去瀍河区交警五大队办理违章处理,主要是办理两项业务,一是在宜阳管辖范围内未按交规驾驶车辆(罚款100元,扣除1分),二是在瀍河区未按规定停车的申诉。去办理第一项业务时,瀍河区工作人员告知我,在宜阳县的他们无法办理,没有权限,需要到宜阳县交警大队办理。所以在当天只写了申诉。2025年3月18日下午,本人又到宜阳县交警大队去办理在宜阳县管辖范围内的违章处理,当时工作人员只告诉我们违章处理都办理吗,并没有明确告诉我们其中一条是在瀍河区的违章处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具了判决书,而我这边一直在等市里的申诉结果(2025年4月17日出的结果),等我4月21日去缴纳200元罚款时,发现已经产生了114元的滞纳金。倒推时间,才发现是3月18日宜阳县开的单子为准,15日后开始产生的滞纳金。现在本人的疑问是,一是我在宜阳县办理违章处理对方没有明确告知我瀍河区的违章处理单子也开出来了(宜阳县的违章处理单子我认领,因为本人去宜阳县就是专门办理这个的),只是问一句所有违章都处理吗。二是我告知对方我已经在瀍河区申诉,开具判决书合理吗?
备注:前期已经和宜阳县工作人员沟通,也告知对方自己工作日上班,无法请假,希望线上处理。但是对方表示,前期线上沟通,也给出了解释,说我已经签字(但是签字确实是让我签哪我签哪,并没有明确告诉我,其中一张是在瀍河区的单子),如果需要处理,到现场来办理。但是因为我本人工作日也在洛阳上班,确实不好请假回去,所以希望相关领导核实2025年3月18日下午2:30之后大约15分钟左右的办理流程,并给予一个问题解决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