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强强速递有限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交社保

网友1591441
2025.05.06

洛阳强强速递公司欺诈劳动者,明面上以圆通速递的名义招聘员工,实则以强强速递公司签订所谓的劳务协议,公司与劳动者签订所谓的劳务协议不合法,无薪资待遇,整整一张不平等条约。在公司的工作时长以构成劳动关系,公司也不支付法定节假日和超出标准劳动时长的加班费用。
用人单位不给其员工交社保,我们早班大概70人,夜班比白班人还多,约有百来号人,都是签订公司所谓的劳务协议,与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去到社保局投诉,他们说他们管不了没有执法权,让我去法院告他们。
我想问一下老百姓想维权就这么困难吗?
老百姓想解决问题就必须上法院吗?如果是这样的话还要别的部门干嘛呢?

网友您好,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老城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2322118。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至于您反映的社保欠缴问题,可向所在地区的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咨询或投诉相关事宜。
至于您反映的社保欠缴问题,可向所在地区的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咨询或投诉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