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501125731407

洛阳市孟津区人社局违反党的群众纪律乱作为

网友1421236

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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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什么时候明确提倡“政策性贷款”,容忍弄虚作假?人社局小额贷款中心工作人员冒充洛阳银行工作人员,代理实际用款人”案外人"虚假操作办理借款业务,可否确定是“冒名顶替”?举报人有事实凭据及多名受害人证明

  回复部门:孟津区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经调查,诉求人反映的“洛阳市孟津区人社局违反党的群众纪律乱作为问题”不属实。孟津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已更名为洛阳市孟津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为洛阳市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自2003年以来,按照上级政策要求,面向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这是国家为解决创业者资金不足继而推动就业的一项惠民举措。数年来,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失地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全区经济发展注入了鲜活动力。创业贷款发放全过程均是按照同期创业担保贷款操作规程实施,申请贷款手续均符合当时政策规定,不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问题。借款人、反担保人、企业负责人等均系自愿签字,不存在冒充、代理、欺骗行为,无违纪违规操作现象。贷款合同均依法依规签订,档案资料规范完整,随时可供调阅查看。2025年5月6日,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诉求人应实事求是、有理有据、见人见事客观陈述问题,如发现我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规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如实反映,我单位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洛阳市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名群众参与
  评论区 最新 最热
网友1421236
若举报人没有真凭实据,能实名举报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社局)的回复,只能说明领导层面不愿真心实意的服务为民。更重要的是,有错不纠,推诿逃避责任,这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不作为行为!是党和人民群众坚决不容许的官僚主义行为!士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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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21236
尊敬的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位领导好,敢问:举报人在2022年,被你单位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设局骗取养老保障钱数十万元,难道不实吗?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举报人一生光明磊落,遵纪守法,与你单位并无缺欠,白发人不明白:这是党和人民赋予你们的特殊权力吗?请求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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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21236
举报人已将事实情况清晰明白的告知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社局),举报人不仅是一个深受其害的教师家庭,更是一个受人敬重的被人民政府认可的“光荣之家”荣军老人。可以用人格向社会公平正义之人士保证举报无虚,实事求是。希望作人要有社会道德和良知,做官也一样。且莫言过其实德不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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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21236
今天举报人接到来自孟津区人社局小额贷款中心女工作人员的电话沟通,她说:举报人所诉事实真相人社局人都清楚,解决问题需要人社局领导出面,她们会协助好领导把实际问题解决,但需要举报人说明诉求。将心比心,几十万元的损害,平常人需要流多少汗水,才能赚到?诉求人社局小额贷款退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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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21236
据举报人知悉,2022年,孟津区人社局一张创业贷款清欠通知单,就有近140名公职人员遭“三停五不丷不当手段施压。被通强行代清。若人社局职能部门,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幸福,为何能有如此众多的公职人员不情愿?他们均是有文化有知识的栋梁之材呢?请人社局调查清楚再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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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21236
2015年,孟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社局)小额贷款中心主任郑某利曾授意工作人员到朝阳镇闫凹村参与误导当地数名无故村民虚假借款合同签名,(多名村民可作人证)是否符合园家政策性贷款发放的真实性原则?故意虚假操作,且恶意损害当地村民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行政法规所允许的合法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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