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430175343318

新安县南李村镇项目建设问题

网友502204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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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南李村南沟水库是,村里以及乡里引进的项目,水库建设时占用了一百余亩耕地。当时约定三年结清一次地租,然而该项目进行了5年左右,老板不干了。村里乡里也没人管,任由水库荒芜。老百姓得不到地租,也种不成地。即便是对水体有严重污染的养殖户进去大量养殖牛羊的不法行为也熟视无睹。希望镇政府牵头把水库出租出去适当挽回一下农民损失,或者直接把水库扒了,区域平整恢复耕地。让百姓继续耕种。

  回复部门:新安县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南李村镇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郭庄水库位于南李村镇郭庄村磁河以南,2011年郭庄村河口组10余户群众将荒草地租赁给时东洛(洛阳人)投资建设水库发展垂钓项目,并建设管理房一座,按照每年每亩900元租金支付群众,后因经营不善,拖欠群众租金,长期无法联系,大约在2016年去世,水库未再经营;2017年底因拖欠群众租金,该组群众自主联系李鹏进行租赁,按照每年每亩500元租金支付群众,因疫情及经营不善,于2022年不再经营。事件中反馈当事人为郭十三,郭庄村河口组群众,因水库租赁方拖欠其本人及亲属土地租金和其配偶工资,在租赁方撤出后,其占用水库管理房并搭建养殖棚养羊110余只,未养殖牛,经核实,羊粪由郭十三日常自主清运,且建有小型化粪池,未向该水库排放污水,未污染水体。目前,当事人郭十三仅占用水库管理房进行养殖,未占用水库。按照常态化推进“三清两建”工作安排,为解决群众地租和做好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南李村镇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协调水利、环保、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因管理房为第一任租赁方时东洛建设,存在产权纠纷和两任租赁方拖欠群众租金问题,经镇政府多次协调,目前水库已收回村集体管理,因当事人郭十三拒绝协商,管理房和周边土地正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其搭建的养殖棚也正按程序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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