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伊滨区空置房屋物业费政策咨询

网友1590875
2025.04.29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及地方执行细则:
1. 减免标准
- 房屋交付后连续空置超过1年且未装修、未使用的,业主可申请按70%缴纳物业费(具体比例以合同或地方规定为准)。
2. 申请条件
-需满足“未装修+未入住”双重条件,且空置时间需连续(期间无水电燃气消耗记录)。
- 需提前向物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装修许可证未办理、水电表读数等)。
请问满足此管理条例的伊滨区房屋是否可以申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后,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物业科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我单位积极跟上级部门取得联系,目前,我单位没有接到空置房物业费优惠政策。能否减免需要业主和物业公司自行协调,看能否优惠。如有问题可来电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379-61276778。
您好,留言收悉后,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物业科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我单位积极跟上级部门取得联系,目前,我单位没有接到空置房物业费优惠政策。能否减免需要业主和物业公司自行协调,看能否优惠。如有问题可来电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379-6127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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