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428181531656

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请尽快支付我公司剩余工程款

李洛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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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人:河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求助事项:关于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曾用名“新安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恶意拖欠我公司工程款,导致我公司陷于艰难困境,无钱发放工人工资。

事实及经过:2021年12月,我公司作为承包方,承接了洛阳市2021年第一批普通干线公路S242南嵩线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该项目的牵头单位是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曾用名“洛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发包方是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曾用名“新安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该工程位于S242南嵩线K62+546-K95+546范围内,里程33Km,隐患段长度5.5Km,主要工作内容为:边沟、截水沟、急流槽、挡土墙、边坡修整、主动柔性防护等工程,工程价款为10623871.86元(人民币大写壹仟零陆拾贰万叁仟捌佰柒拾壹元捌角陆分)。该工程在2022年9月23日通过交工验收,验收后,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仅向我公司支付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还剩7623871.86元(人民币大写柒佰陆拾贰万叁仟捌佰柒拾壹元捌角陆分)迟迟未支付。我公司多次求助新安县交通运输局相关领导,请求督促下属单位(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尽快支付剩余工程款,均以县财政紧张为由拖延。

诉求:此事已经使政府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受损,希望市领导能够重视此事,责令相关部门调查落实,督促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尽快支付我公司剩余工程款。

  回复部门:新安县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交通运输局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该项目目前尚未完成竣工结算,按财政部门要求最多支付至合同价的70%,即7436710.3元,目前已支付3000000元,剩余4436710.3元。交通运输局正在积极同财政部门对接,筹措资金支付剩余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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