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依法履行了对五金大厦电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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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五金大厦电梯已进行检查鉴定,鉴定结果如何,物业声称的每月按时维保为什么电梯频繁存在故障,物业否认的电梯存在困人事故等是否真实存在,物业或维保单位是否存在虚假维保等情况,是否存在瞒报故障情况?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依法履行了监管职责?
根据《洛阳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并且有效实施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梯节能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建立电梯台账及技术档案,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
(三)对在用电梯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妥善保存;
第二十八条: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单位接到救援电话后,应当及时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城区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救援结束后,应及时将乘客被困故障和救援情况向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违反电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查处工作;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第四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并如实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的;

2025年4月14日,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洛阳分院检验人员对五金大厦小区电梯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发现注册代码为梯11豫C12986(20)的一台电梯存在“钢丝绳磨损,曳引参数不合要求,上行制停不合要求,应急电源不亮”隐患。接检验机构隐患登记报送表后,我局执法人员已于2025年4月16日对洛阳德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于2025年4月29日前对电梯隐患及物业公司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维修、检验情况书面告知我局。
宜阳县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