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416223247419

洛宁县龙泰御花园限制未交车位费的业主车辆正常出入‌

网友542986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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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不得限制未交车位费的业主车辆出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物业公司不能通过限制车辆出入的方式来催收车位管理费。具体来说:

‌法律依据‌: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物业公司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或者限制业主及其车辆出入等方式催收物业服务费用‌‌1。同样,《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利用电梯、门禁控制系统限制车辆、人员出入等方式催交物业费‌‌2。

‌业主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自身购买的车位,业主拥有所有权(物权),物业公司若以任何理由阻止业主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都属于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3。即使是租用的停车位,物业公司也不能以未交物业费为由直接拒绝业主使用‌‌3。

‌实际案例‌:例如,在南京某小区,业主董先生因未及时交纳车位管理费被物业公司限制车辆出入,最终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物业公司不得限制业主通行,并指出物业公司的行为属于滥用权利,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反而可能激化矛盾‌‌

因此,物业公司不得通过限制车辆出入的方式来催收车位管理费,应当采取合法、合理的催缴方式,如书面通知、电话沟通或法律途径等‌‌

  回复部门:洛宁县
网友您好:
我街道已联系物业负责人了解情况。物业方表示车位服务费主要用于车位地面卫生打扫,照明设施、消防设施设备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维修。私家车位自交付之日起,需及时缴纳车位服务费。根据《地下停车场管理服务协议》第7.2条约定:“如乙方不按时交纳及或不足额交纳费用的,甲方有权收回停车卡等停车手续,禁止乙方车辆进入停车场”,做为购买车位的业主按时交纳车位服务费是其应尽的义务。
关于诉求人反映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的问题,经了解,占位车辆属于小区内住户在门岗登记后的临时停车,临时车辆停放不能超过30分钟且不能占用私家车位及消防通道。对于小区内占道车辆,物业方已安排巡岗增加巡逻频次,如业主遇车辆违停阻塞道路,可及时联系物业人员进行处理。
永宁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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