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洛阳旅游景区聘用NPC时,是否需要对其进行背景审查?

网友1589130
2025.04.15

作为未成年游客监护人,我们在清明节参观游览中发现,洛邑古城景区牡丹仙君主题活动聘请的NPC中,有人员疑似为劣迹网红。请问洛阳文旅局是否要求洛邑古城景区对NPC从业者进行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如未进行相关审查即予以聘用,是否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及《河南省旅游条例》第二十三条及四十一条?作为监护人,我们深切担忧文旅沉浸式演绎从业人员可能成为未成年人的潜在安全隐患。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洛邑文旅进行办理。经了解,我司高度重视近期收到的投诉反馈,第一时间展开专项核查。经查证,所有外聘NPC演员均已按要求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材料完备可查。同时,我司多次尝试联系诉求人预留电话(拨打超十次),但始终未能取得有效沟通,建议诉求人尽快通过官方渠道与我们重新取得联系,以便进一步跟进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洛邑文旅进行办理。经了解,我司高度重视近期收到的投诉反馈,第一时间展开专项核查。经查证,所有外聘NPC演员均已按要求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材料完备可查。同时,我司多次尝试联系诉求人预留电话(拨打超十次),但始终未能取得有效沟通,建议诉求人尽快通过官方渠道与我们重新取得联系,以便进一步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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