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非机动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低速四轮车交通管理

网友534475

对于公安局交警支队管理非机动车、三轮车、低速四轮车的建议:
目前我市非机动车保有量大,承担大量中近距离交通,同时机动三轮车和电动低速四轮车较多,非机动车违法行驶行为多,无证驾驶三轮车等现象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建议加强管理,具体如下:
1.关于非机动车,目前突出的违法现象是闯红灯,路口停车越线,违法驶入快速路或机动车主路车道等,对于闯红灯,和停车越线,可借鉴我市曾经在2013年至15年,在重要路口利用执勤人员和志愿者在停车线处红灯拦车,绿灯开放,以引导非机动车出行习惯。同时可在路口设立宣传牌,倡导遵守交规驾驶非机动车。而对于仍旧违法闯红灯的,以及非法驶入快速路或机动车道主路的,应加大处罚力度,可在高峰期重点路口通过后位置,快速路下匝道位置或隧道出入口处定期进行违法整治,形成常态化治理。而对于机非混行路段,可设立机动车礼让非机动车提示牌,引导非机动车走最右侧车道,并让机动车礼让,在路口尽可能利用现有条件设置非机动车等灯待行区,引导非机动车在等信号灯时不一拥而上一字排开地挡在路口,有序排队等灯。
2.针对机动三轮车驾驶,不应一刀切禁止,应对却有必要的进行登记许可,并按照要求,驾驶人需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加大对其违法行为处罚,及时扣分罚款,引导驾驶三轮车人员遵守交规驾驶。
3.对于低速四轮车等不符合国家工信部上牌条件,不允许在道路上行驶的,应当协同其他部门,如市场监督局、工商局等,首先禁止源头销售给普通交通参与者,同时对当前存量继续采用估计置换等措施按照公示期限去化存量。
综合治理非机动车、三轮车、低速四轮车等突出问题,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指数,方便更多交通参与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