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轨道集团并未按照法律法规实行剖腹产多15天假期

游客7758521
2025.04.13

目前集团现行休假管理办法中并未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法律法规要求为剖腹产的职工增加15天假期,而是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了98天产假以及河南省补充的增加“生育奖励假”3个月,合计约为188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难产的(含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根据《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难产(含剖腹产)在基础产假上增加15天,总合计产假应为203天,河南省通过《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配套政策,明确了产假天数及剖腹产等特殊情形的劳动保护要求,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和执行依据。现在集团违反国家和省里相关法律法规,克扣剖腹产职工15天产假。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洛阳轨道交通的关心和支持。
轨道集团严格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法律法规,为生育的女职工足额提供法定产假。针对难产(剖腹产)等情况,职工提交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后,可依法增加15天产假,全程合规透明,不存在违反政策克扣产假的情况,如有疑问,可将情况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感谢您对轨道集团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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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集团严格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法律法规,为生育的女职工足额提供法定产假。针对难产(剖腹产)等情况,职工提交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后,可依法增加15天产假,全程合规透明,不存在违反政策克扣产假的情况,如有疑问,可将情况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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