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证

网友1284617
2025.04.10

请问必须有回老家才能办理,还是逼过微信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今年五月1日生效,。其中第十一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法律法规,象我们因务工和子女就学原因暂时离开的,家里有承包地的,不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成员认定工作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认定程序请联系户口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如对集体经济组织认定成员存在异议,也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网友128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