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409205903932

洛阳市第12高级中学强制学生剪头发

网友1588540

2025.04.09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0条和第991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头发作为人身的一部分,属于公民自己的支配和控制范围,学校无权进行强制干预,学校强制学生剪头发的行为直接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侵害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利是违法的,学校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人权利和选择,不能通过强制手段来推行校规或者达到某种整齐划一的效果,我认为学校的校规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

  回复部门:教育局
网友,您好!
根据《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及《洛阳市第十二高级中学学生仪容仪表管理规定》相关内容,需要对学生进行仪容仪表管理,培养学生的良好生活习惯,帮助学生树立良好形象,塑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如有疑问可与学校沟通,共同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3名群众参与
  评论区 最新 最热
网友1210470
又不是义务教育,可以不上!退学吧
10 +1
+1
回复
网友1588540
哥们是不是没上学?
网友56235
我很高兴孩子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 但也感到可笑,孩子只会片面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律。 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章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8 +1
+1
回复
网友1588540
我想知道是民法典错了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错了,这两个怎么冲突啊,您能给我说一下吗
网友56235
学生和家长只主张权利,却忽视应尽义务,这就是现在教育越来越难做的重要原因之一。
华南虎最多的城市
肯定违法,但无可奈何
2 +1
+1
回复
Lyd.com.cn 洛阳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