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401141744801

洛阳妇幼眼科医生不负责任,9个月孩子一周内泪道冲洗2遍

网友1388033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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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因出生以来一直眼眶存泪,出门流眼泪, 4个多月大到洛阳市妇幼眼科就诊。妇幼的医生看过以后,告知我们孩子还小,不用管,回家观察就好。3月24日孩子9个多月大了,眼部感觉明显流泪严重,再次到洛阳妇幼就诊。这次妇幼的医生埋怨我们家属错过最佳治疗时间,问我们为什么孩子9个多月大了才来就诊。就诊后告知孩子泪腺不通需要通泪腺,我们信任医生,对孩子进行泪腺冲洗治疗。冲洗后问医生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需不需要滴眼药水,医生明确表示不需要。本着对孩子负责的原则,3月31日一周后到医院再次复诊,雷某医生坐诊期间玩手机,我们给复述孩子的情况,医生充耳不闻,说上次孩子检查完给了我们病历,给我们开了眼药水我们家长回去以后没有给孩子滴,我们明确表示没有收到病历和眼药水,医生不听,却说我们家长不负责任。我们让他查阅翻看上次就诊记录,医生却说电脑上没有上周的就诊记录,态度也变得不耐烦拒绝查阅就诊记录,随后按照眼部手术术后治疗方案,给孩子抱走进行了二次冲洗泪道。到家后我们再次找到雷某医生告诉他为什么一个星期内让孩子通两回泪腺?有什么标准?此医生这次才认真翻看就诊记录,发现我们上次并没有进行手术,他按照术后处理方式让我们进行二次泪道冲洗。如果医生认真查看上次就诊记录 我们就可以避免二次泪道冲洗,我想知道一周内对9个月的孩子进行了两次泪腺冲洗,是否会使眼部受到伤害?希望有关部门给出答复!

  回复部门:卫健委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妇幼保健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诉求人反映的诊疗疑问看诊医生已与其联系为其进行解答,针对其此次就诊体验不佳表示歉意,经沟通诉求人表示理解。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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