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327154337623

为图方便,擅自拆除主干道路绿化带私开“出入口”

网友1260693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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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道路绿化带,少了一截,10米左右多出了一个路口;涧西区蓬莱路郑州路交叉口南侧临街的一些商家为了方便进出,(连续两年)擅自毁掉门前的绿化带……

想咨询城市管理部门的领导们,这些随意拆除绿化带行为是你们批准授权申请的,还是他们个人行为呢?

       拆除绿化带这一做法,虽然方便了附近“某些人”的出行和商家的揽客,但破坏了绿化带的整体美观,如果所有商家门前的道路绿化带都被擅自改动,那这100米长的绿化带是不是要拆完了?大家身边的绿色就会越来越少,绿化带对周边环境的保护作用也会大大降低。望相关部门能够妥善处理!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者拆除城市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禁止损坏绿篱、草坪及其设施。对于已经违法进行破坏的,应当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部门:涧西区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已通知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处理。近期我绿化巡查人员正在对所管辖道路行道树、绿化带绿篱缺株现象进行排查,后续补栽、补种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蓬莱路绿化带被人为破坏,己安排养护人员对缺失绿植进行补栽,保持绿化带的整体美观。感谢你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涧西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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