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津县妇幼保健院不遵守婚假条例规定

ll130
2025.03.19

我爱人在贵单位工作,我本人是外地的,且在外地工作,我们的婚期定在了上半年这两个月。最近商量婚事才知道,贵单位婚假仅有15天。我研究了河南省的婚假政策,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河南省的婚假是21天,参加婚前检查可以再增加7天婚假,共计28天。
贵单位婚假期间的停发工作绩效,这个可以理解;停发基础性工资,断缴当月社保,我们也不在乎这些钱。我们两地分居,就想趁婚假期间休息休息,团聚一下。
请问贵院婚假政策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条例?因为我对象就在贵院工作,我也不想进行劳动仲裁,向妇联、总工会反映等过激行为,影响也不好。如贵院确定就是15天婚假,且有相关的院内正式红头文件,我们也遵守医院规定,服从安排。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查,诉求人所反映的事项,鉴于医院当前适龄婚育人数较多,存在医疗资源紧张,医务人员紧缺的情况,为保障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患者就医需求,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职工婚假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诉求人如有其它疑问,可拨打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379-67912493。
您好,经查,诉求人所反映的事项,鉴于医院当前适龄婚育人数较多,存在医疗资源紧张,医务人员紧缺的情况,为保障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患者就医需求,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职工婚假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诉求人如有其它疑问,可拨打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379-67912493。



网友91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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