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洛轴十四号院17栋物业扣留住户钥匙问题的情况反映

网友1586059

关于洛轴十四号院17栋物业扣留住户钥匙问题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洛阳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我系洛轴十四号院17栋住户,现就洛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老旧小区改造后扣留住户钥匙事宜反映如下:
一、物业扣留钥匙的合法性存疑
2025年3月1日,物业通知业主领取改造后房屋钥匙时,仅发放1把钥匙(全屋共5把),声称需留存4把用于抄表等工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无法律授权其扣留业主房屋钥匙。即便存在公共设施维护需求,亦应通过协商确定钥匙管理方式,而非强制扣留。
二、住户财产安全面临重大隐患
1. 物业擅自留存钥匙存在严重安全风险,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物业未经允许进入私人空间涉嫌侵权。
2. 钥匙管理存在重大漏洞,历史上已发生多起因物业钥匙管理不善导致的入室盗窃案件,此次扣留4把钥匙将显著增加住户财产安全风险。
3. 物业无法提供任何文件证明其扣留钥匙的合法性,所谓"公司规定"缺乏法律效力支撑。
三、房产性质认定存在争议
1. 该房屋自上世纪50年代起由我家庭持续居住,虽属单位公房性质,但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精神,长期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2. 物业单方面将住户定义为"租户",意图通过扣留钥匙实施清退,涉嫌违反《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中"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的规定。
四、诉求事项
1. 要求洛轴物业立即提供扣留钥匙的法律依据及公司文件
2. 协商建立钥匙共管机制
3. 对房屋产权性质进行确权登记
4. 书面说明改造后房屋管理方案
现恳请贵单位依法调查处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获悉。经了解,您反映的楼栋为苏式建筑维护,物业保留的非住户家里的钥匙,而是公共门的钥匙。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涧西区天津路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