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318105911590

西工王城街道商户住改商认定书需要盖社区章现在盖不了

网友1585977

2025.03.18
0

公司地址变更到行署路,工商注册要求提供营业场所租赁合同以及住房改商业用途利害关系认定书,业主签字加盖社区章。但是王城街道办所管辖区内的署路社区说上面(王城办事处)有要求不允许加盖公章所以不能执行。而西工区行政服务大厅负责工商注册的同志说早就通知他们要求街道办事处配合加盖这个公章要不系统审核过不去。现在需要上级部门协调只有通过西工区政府相关部门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商户都在等。

  回复部门:西工区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2023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指导目录》第二项《不应出具证明事项指导清单》第17条:办理营业执照取消市场主体证明,替代为“申请人应当提供经营场所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有效租赁合同等,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申请人应当自行征求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名群众参与
Lyd.com.cn 洛阳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