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228193230694

孟津区空房物业费优惠问题

网友495043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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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前我在孟津区购房一套,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居住,这两年的务业费一直全额缴纳。最近看到央视上讲相关省市根据群众反映,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闲置半年以上的住房实行百分之七十缴纳务业费给业主优惠百分之三十,据此特向相关部门咨询一下咱们洛阳市有没有这方面的政紫措施。

  回复部门:孟津区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诉求人反映想了解空置房物业费的问题。经调查,我市无空置房物业费优惠政策,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所以,物业不会因为某个业主未入住,而减少费用支出和服务。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当缴纳相应物业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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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95043
相关部门受理速度很快!给他们点赞!期待着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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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95043
看到了相关部门的调查反馈说明咱们洛阳还没有这样的政策,虽然遗憾但能理解!对于孟津区住房和服务中心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给予点赞!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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