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市启明初级中学擅自翻动学生私人物品

网友1505573

主题:学校未经允许私自翻动学生私人物品,侵犯学生隐私权
投诉内容:
尊敬的有关部门:
我是洛阳市启明初级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现就“洛阳市启明初级中学在检查违禁物品过程中未经学生允许且无提现告知私自翻动学生私人物品”的行为进行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事件经过:
这种情况发生多次,最近的一次为 2025年2月16日,学校相关人员在无事先告知且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以检查学校违禁物及零食为由,私自翻动住校生宿舍内的储物柜,甚至翻动后不整理好(不整理好不是重点)
问题与影响:
学校不仅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侵害他人的隐私。私自翻查他人私人物品可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且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9条规定:学校应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或教师在检查违禁物品时,应遵循合法程序,不得随意侵犯学生权利。
同时我认为:学校虽有管理权,但检查学生物品时应遵守相关法律,确保程序合法,通常需有正当理由并通知学生或家长。
总结:
未经允许翻查学生私人物品可能会侵犯隐私权和人格权,学校在检查时应遵循法律程序,尊重学生权利。
这种行为不仅对学生的心理造成不良影响,也损害了学生对学校的信任。
诉求: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
- 调查此事,并要求学校对此行为作出合理解释;
- 要求学校在今后检查违禁物品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向受影响的学生及家长道歉。
我们恳请有关部门重视此事,依法处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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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因无法联系诉求人,学校会邀请家长参与并监督学校各个环节的管理,做到合理合法,公开公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教体局
2025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