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217201259102

购房补贴政策不应不顾办事逻辑

网友1079400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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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合同约定2024年年底交房。据咨询相关部门:购房补贴政策要求必须先缴纳契税与房屋维修基金,而缴纳契税又要求必须先有全额发票,而全额发票又要求必须交房后才能开具。导致虽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买了房,还是不能领取补贴。想起了西南某省一个新闻:给全省120岁以上的老人每年每人发1万元养老补助。请领导们考虑一下办事实际,制定真正的惠民政策。(总不能都不买期房吧,不是还要刺激房地产发展么)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关于洛阳市商品房契税缴纳财政补贴和购房补贴办法的通告》文件精神,购房补贴申领时间已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购房补贴申领现已结束,若后期出台新的购房补贴政策,我中心将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和相关媒体渠道进行宣传。
如有疑问,也可拨打市民之家补贴窗口进行咨询,电话:65500849。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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