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123104134104

偃师云星物业不支持小区业委会工作,物业收费和服务不匹配

网友1574428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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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根据业主与云星建筑公司及金瑞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购房合同》,均有条款说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期满,需要根据当地物业服务市场行情定物业收费标准。物业不认可、不执行当初合同约定。

而现在云星小区已经成立业委会临时组织,并委托业主代表与云星物业协商物业收费及物业服务标准,然后云星物业拒不支持业委会工作,未签订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且新的超高价物业费1.95未通过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质量存在大量问题情况。

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服务合同以外的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按照《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理的决定》,规范物业收费也要遵循物业服务合同要求收费。

物业目前不配合业主代表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只是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蛮横向业主催缴费用,物业服务标准编虚设。

请问遇到这种虚假服务只知收费的物业公司,业主们该如何维户自身权益?

  回复部门:偃师区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调查,钱隆世家物业服务费中标价格为高层1.95元/平方米/月,车位60元/月。钱隆世家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房前3年按1.35元/平方米/月收取。3年后按1.95元/平方米/月收取。目前,该小区物业公司按1.95元/平方米/月收取物业费未超中标价格。商品房交付标准以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条件条款为准。关于物业费问题,您可向所在街道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如成立业主委员会困难,也可向所在街道申请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区住建局房产中心

1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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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574430
物业费怎么收合理,不应该是业委会和业主们协商得出的吗?任何团伙和个人单方面制 定价格都是黑恶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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