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建三局拖欠农民工工资

Hjj1234567890
2025.01.22

2024年9月19日至12月18日,本人在包工头马某的领导下,在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齐鲁大道交叉口,河北都创厂房安装通风设备,总包单位为中建三局,工资总计16390元,其中已支付8550元,剩余7840元,多次催要,总以各种理由拖欠,不予支付,请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您好,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洛龙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523790。



网友157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