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121115212245

公交公司家属院道南路68号,电费收取0.81元每度

网友1220421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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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都是这种言论忽悠老百姓。别的老旧小区咋没电损?就你们公交公司家属院有这么多电损?四个月让用户摊四千块电费,一共就几十户住户用电,你们有点良心吗?

  回复部门:公交集团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交事业的关注。经了解,该院落已完成房改,房屋产权归业主所有。目前,该院落居民用电采用转供电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业主所占比例确定。由于该院落采用转供电,公共部分产生的电损费用应由业主分摊。如业主对公摊电损有疑问,可联系缴费专员王丹(联系电话:15036385279)进行咨询。同时,建议在辖属办事处的协助下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实现自治管理,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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