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120164419134

公交公司私自给家属院用户断电

网友1220421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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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巧立名目,居民用电加收电损。

居民用电按每度电0.81元收取。

电损不知从何而来,公司也不加说明就让用户均摊。

现如今私自将居民电路破坏,不予供电。

请相关部门严查,究竟是谁赋予了公交公司强收电费,私加电费,破坏公共用电的权利

  回复部门:公交集团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交事业的关注。经了解,该院落已完成房改,房屋产权归业主所有。目前,该院落居民用电采用转供电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业主所占比例确定。由于该院落采用转供电,公共部分产生的电损费用应由业主分摊。如业主对公摊电损有疑问,可联系缴费专员王丹(联系电话:15036385279)进行咨询。同时,建议在辖属办事处的协助下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实现自治管理,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

1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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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有人偷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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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20421
是有人偷电,群众举报过好几个,但有的是公司员工,公司不管,让用户自己摊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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