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117135023126

关于公积金提取问题

呵呵哒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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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二人买房时是组合贷,目前商贷及公积金贷款均未还完。目前公积金内余额较多,关于提取有些问题。1:夫妻二人两个人的公积金账户能否都能提取。2:若能提取,提取的公积金余额,是否只能用来偿还公积金贷款?能否用来偿还商贷部分。3:提取公积金金额有无上限要求。以上,帮忙解答一下。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操作细则,缴存职工使用组合贷款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保留不少于6倍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前提之下,缴存职工可携带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或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借款合同、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加章的最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提取人身份证(购房人如为配偶,需携带结婚证)、提取申请人本市的中、建、工、农、交、邮储、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至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经办网点办理。因业务系统升级,暂不能在网上办理。
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提取条件且参与提取的,还应提供证明配偶关系的结婚证、子女或父母关系的户口簿,以及配偶、子女、父母的身份证件等身份证明材料,仍不能证明的由受理部门向有关部门(或提取申请人的单位)函询验证。
如对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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