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职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

网友1261687
2025.01.15

试用期和转正公司都不给签劳动合同,还一直让加班,不给加班费,面试说的是双休,一直让周末工作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4816809。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481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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