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1129151005437
暖气强制流量收费不合理
网友896150
2024.11.29
2
首先,我电话24小时开机,没有未接电话的情况,并且没有同样号码多次拨打的记录;
其次,新建筑,郑州为什么新建筑都是按面积收费,他们不需要遵守这个法律吗?
第三,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从按建筑面积到按流量收费,目的说是节能,既然是节能了,为什么老百姓的费用增加了呢?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建城〔2005〕220号)、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95号)、《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建城〔2008〕10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若干意见》等规定新建建筑必须“实行分户计量,否则不得验收、不得交付使用”。洛阳市从2008年开始逐步实施分户计量到2012年新建建筑全面实现分户计量。目前,从新区热力服务范围内分户计量率占比70%,其中67.2%用户热费有结余,27.5%用户热费需补交,5.3%用户热费与按面积交费持平。贵网友提出的费用增加问题,与用户的用暖习惯、周边用户的用暖情况、房屋保温性能等都有关系。入住率低的小区费用增加的可能性大。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9618966,感谢您对新区热力的关注与支持。
新区热力分公司
2024年11月30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建城〔2005〕220号)、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95号)、《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建城〔2008〕10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若干意见》等规定新建建筑必须“实行分户计量,否则不得验收、不得交付使用”。洛阳市从2008年开始逐步实施分户计量到2012年新建建筑全面实现分户计量。目前,从新区热力服务范围内分户计量率占比70%,其中67.2%用户热费有结余,27.5%用户热费需补交,5.3%用户热费与按面积交费持平。贵网友提出的费用增加问题,与用户的用暖习惯、周边用户的用暖情况、房屋保温性能等都有关系。入住率低的小区费用增加的可能性大。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9618966,感谢您对新区热力的关注与支持。
新区热力分公司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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