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公交集团规范长线路里程核定与票价执行情况
天南鄩客
根据洛发改收费〔2006〕32号文,洛阳市主城区公交线路里程16公里以上的零票投币价为1.5元/人次,16公里以下的零票投币价为1元/人次。此文确定的票价标准沿用至今。然而,经查询商业地图数据,有29条市区公交线路双向里程均超过了16公里,而零票投币价实际执行为1元/人次。根据此文规定,将这29条线路的零票投币价调整为1.5元/人次是完全合规合理的。
根据实际情况,洛阳公交已近三年没有购买新车,部分老旧车辆运营逾十年;大部分线路发车间隔有所拉长,趟次减少。同时,公交里程相近的长线,票价却不同,也带来一定的恶性竞争与资源内耗。就算部分线路票价由1元调整至1.5元,也与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等交通工具的单价至少持平,在价格上仍然存在优势。长里程线路以低于标准的票价收取费用,看似惠民,实则把更多成本转嫁到了市民的等车成本,以及车长的驾驶成本。这是否属于一种国有资产流失呢?现任财政部部长已经强调,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红线,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公交集团理应严格按照现行标准,调高应有费用。这实属合理、必要、易见效之举。
目前注意到某些城市对低收入线路进行加大间隔、改定班运营、撤销,其中部分线路经过多次延长之后线路里程增长,却没有调整票价,看似为了便民利民惠民,实则是将线路拖入车公里收入降低→拉间隔→定点发车→撤销的死循环。因延长线路但未调整票价,导致线路车公里收入被迫除以1.5,而被错判为低收入线路,进而对其拉大间隔/改定班甚至撤销是不科学也是不负责的。这说明公交集团在处理部分问题时存在目光短视、懒政不作为的嫌疑。
近期广州公交分批次将各线路里程进行核定,并严格依照现行标准将票价进行调高或调低,将原先低于收费标准的优惠票价予以收回,实际上保障了公共交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洛阳公交集团应学习这一做法。
近日也关注到交投集团招标了轨道公交票务融合项目,提到换乘优惠、轨道公交统一清分结算等内容,这势必为市民带来一定程度的优惠。建议公交集团以此为契机,排查核定里程,严格执行现有标准,将里程超过16公里的公交线路票价统一调整为1.5元/人次。
附29条超过16公里的公交线路:
17 19 22 27 28 31 35 37 38 39 42 45 50 61 68 70 72 74 75 76 78 80区间 84 86 87 88 89 90 韩旗专线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交事业的关注。我们已联系诉求人说明情况,对方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