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41106141727831

公交公司不作为

网友134415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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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都是交给公交公司的,我们业主没有直接对接物业公司是哪个物业我们都不知道,现在又换物业,也不是我们业主提出的,都是公交公司在处理,现在这情况,开始推卸责任了?

  回复部门:公交集团
网友:
您好!经查,道南路68号院房产产权归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未按时提供服务,属于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该物业公司与公交集团不存在法律关系。建议业主在金谷园办事处协助下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积极沟通妥善解决问题或者可以参照2023年11月1日颁布的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在辖区办事处、社区主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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