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41014105550837

洛阳市正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无故开除员工不发工资

网友1507697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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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河南正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95583国航项目试岗期间超过7天被无故辞退,但是该公司并未向我支付应有的工资,该公司发放工资每日60元,并未达到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我于2024年9月24日到2024年10月7日在该公司参加工作,该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到2024年10月5日放法定节假日的假,10.7日在节假日期间上班,并未发放三倍工资。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洛龙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523790。

2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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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335385
老铁你得每天投诉,维权,让他们也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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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苏
劳动重裁要求:判老板死刑。并且不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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