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山悦大门内没有公示听证告知的厕所居委会方案,业主必须接受吗

网友12612
2024.10.08

洛阳市规划局领导,伊滨区观山悦东大门(10#)内没有公示、没有听证、没有告知业主的建设公共厕所、居委会、物业办公室,业主必须接受吗?
作为普通老百姓,业主认为应该按照之前告知的公示图纸(附图),后来没有公示、没有听证、没有告知的建设方案,与之前公示图纸不一致,不是业主造成,业主不应该接受呀。
另外,不是业主太难说话,公共厕所+居委会,建在大门(10#)内确实太恶心了,太乱了。
望领导想想办法,给予解决为盼!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该项目2021年批准的总图及规划方案,10#楼西北角公厕批复建筑面积60平方米,10#楼东北角居委会批复建筑面积50平方米,为该地块土地出让时约定建设的住宅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2021年规划批复后至今,建设单位未向我局申请规划变更。关于公示图纸问题我局已核实清楚并严肃约谈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关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可能引起的购房不利因素告知事宜,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属开发企业对购房人的应尽义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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