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优化商转公公积金提取政策

网友1405035
2024.09.21

好的,那洛阳这个政策确实有些不便。
我这个房子的情况如果想使用洛阳公积金,只能将个人户口迁回郑州市了。

尊敬的网友:您好!
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满足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刚性需求,购买非本行政区域自住住房的,需满足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应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非销户状态且连续按月正常汇缴6个月以上。
五年内购房需提供:(一)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以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且加盖“房管部门合同备案专用章”)或《现房买卖合同》原件。(二)已付购房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或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三)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四)提取申请人本市的中、建、工、农、交、邮储、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五)购买非我市行政区域以内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应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非销户状态且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
租住商品住房需提供:1.提取申请人授权审批部门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打印提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房证明。2.提取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佐证夫妻关系);提取申请人为单身的,需签署《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见附件)。3.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4.提取申请人本人本市的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和中原银行的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具体详见:https://zfgjj.ly.gov.cn/article/125.html
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满足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刚性需求,购买非本行政区域自住住房的,需满足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应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非销户状态且连续按月正常汇缴6个月以上。
五年内购房需提供:(一)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以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且加盖“房管部门合同备案专用章”)或《现房买卖合同》原件。(二)已付购房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或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三)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四)提取申请人本市的中、建、工、农、交、邮储、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五)购买非我市行政区域以内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应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非销户状态且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
租住商品住房需提供:1.提取申请人授权审批部门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打印提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房证明。2.提取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佐证夫妻关系);提取申请人为单身的,需签署《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见附件)。3.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4.提取申请人本人本市的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和中原银行的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具体详见:https://zfgjj.ly.gov.cn/article/12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