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科大一附院给病人治疗用错药,多方投诉无果侵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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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

核实真实情况是否应该通知当事人一起进行?医院避重就轻回避违规问题,1. 身份识别未进行。是否所有治疗前后都需要核对,药品与患者的基本信息?2. 2操作前后未进行宣教告知,护士是否在操作前后都要说明的注意事项?做到了吗?
治疗前身份识别未进行。没有在治疗前后核对医嘱、药品、与患者的信息。操作前后未进行宣教告知,护士没有在治疗操作前后说明注意事项。投诉无门,投诉后没有主动对家属进行回复,全部是家属打各种电话,要么打不通,要么态度极其不耐烦。有关部门核实真实情况只听医院一面之词吗?不问患者家属对医院描述是否有异议?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河科大一附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医院护理部9月9日再次与患者家属联系,家属坚持要求医院减免所有治疗费用,院方再次向家属反馈医院答复意见:如家属坚持要求医院减免所有治疗费用,可以向洛阳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院根据鉴定结果给予相应赔偿,如有需要医院可垫付鉴定费用,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责任划分;如家属不愿鉴定,可按照科室前期承诺一次性补偿750元。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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