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40901170533782

关于地铁充电宝功率的投诉

网友184521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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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的充电宝,火车,高铁,飞机都让带,别处的地铁也让带,怎么就洛阳的地铁不让带?

  回复部门:轨道集团
网友您好:
接所诉事项,我司立即转至洛阳地铁保安安检公司进行调查、核实。洛阳地铁目前参照洛阳市公安局、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下发的《洛阳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其中明确规定了“乘客仅可携带2个以内且不超过2万毫安的充电宝。”后续我们会将您的建议反馈至相关部门。2024年9月2日早上9点30分左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乘客表示其投诉对象为公安局,非轨道集团,对安检执行该标准表示理解但不认同,此次回访表示满意且无其他诉求。

1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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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硕硕
这是洛阳公安局要求的,我在地铁版块和公安局版块反映过都被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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