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40812085631137

育儿假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1383971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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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是强制有还是建议有?

  回复部门:卫健委
网友您好: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地方性法规,在河南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都要遵照执行。如果您的单位未按照条例规定执行,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洛阳市卫健委
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电话沟通,解答了相关问题,诉求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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