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山悦小区绿化方案问题

zz799837
2024.07.30

城市管理局与观山悦项目部上周约定把小区绿化方案拿出来给业主代表与广大业主看,截止现在都没有拿出来,是不是职能部门办事,一定要老百姓在后面催着,还是观山悦项目拿出来的绿化方案存在巨大的问题,现在要研究协商怎么去给老百姓“解释”,上周一周的时间不够,还需要再来一周的时间吗?交房时间2024年9月30日,交房时近临近,是不是靠“拖”来解决问题吗?请问你们能真切的为业主处理问吗?对与错在你们心中就那么难界定吗?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日前已与伊滨区建业天明观山悦问题专班、观山悦项目工作组、业主代表进行了面对面沟通。我局组织专家实地踏勘了绿化情况,已对开发商下步小区绿化整改提供了专业技术指导。伊滨区专班已要求观山悦项目工作组将绿化整改方案上报专班。我局将督促伊滨区问题专班落实绿化整改工作。
根据《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城市居住区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市、县(市)、吉利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制作绿地平面图标牌,在居住区的显著位置进行永久公示。
目前,建设单位工程还未竣工,也未向我局申请竣工备案。
2024年8月2日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日前已与伊滨区建业天明观山悦问题专班、观山悦项目工作组、业主代表进行了面对面沟通。我局组织专家实地踏勘了绿化情况,已对开发商下步小区绿化整改提供了专业技术指导。伊滨区专班已要求观山悦项目工作组将绿化整改方案上报专班。我局将督促伊滨区问题专班落实绿化整改工作。
根据《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城市居住区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市、县(市)、吉利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制作绿地平面图标牌,在居住区的显著位置进行永久公示。
目前,建设单位工程还未竣工,也未向我局申请竣工备案。
2024年8月2日



网友1233203

网友1487280

网友1489273

网友12612

网友1474936

网友1334850

网友1334979

网友1489464

网友1488032

网友148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