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华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jiangshu5567
2024.07.19

本人原就职于河南华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已拖欠我剩余工资半年有余,截止目前仍未发放本人二月份剩余工资,请领导解决

您好,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洛龙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523790。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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