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第三医院不准电动车入内

网友1491488
2024.07.14

他们以消防原因,不准电动车入内,但不限汽车。院内有明显的电动车停放地点,却不能入院。把病人认为分为汽车和电动车两个阶级分别对待。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第三人民医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院应省卫健委消防安全整改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法规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停止两轮、三轮电动车进入医院,医院大门口瀍涧大道两侧设有电动车停放区域。
因常平西街为社会公共道路,非医院管辖范围,瀍西办事处和含嘉仓社区日常派出工作人员疏导常平西街的交通秩序和引导电动车往医院大门两侧停放,停车位非该院划设。
院方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联系,经过沟通解释,诉求人表示满意。
洛阳市卫健委
经调查:该院应省卫健委消防安全整改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法规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停止两轮、三轮电动车进入医院,医院大门口瀍涧大道两侧设有电动车停放区域。
因常平西街为社会公共道路,非医院管辖范围,瀍西办事处和含嘉仓社区日常派出工作人员疏导常平西街的交通秩序和引导电动车往医院大门两侧停放,停车位非该院划设。
院方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联系,经过沟通解释,诉求人表示满意。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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