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40707105628345

咨询建业观山悦项目绿化相关问题

网友1487209

2024.07.07
108

根据《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洛政〔2019〕15号)《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

第三条、申请条件

建设单位申请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完成符合深度要求规定的设计方案;

第四条、联审内容

建设单位设计方案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第六条、部门职责

城管部门:审查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第七条工作流程

(一)申请受理

建设单位通过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填报项目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或者到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申报。综合窗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初审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将项目信息及申报材料即时推送给各联审部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联合审查

各联审部门接收到项目信息及申报材料后,依据各自职能,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反馈审查意见,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对于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设计方案,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会同联审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请问贵局有没有审核伊滨区建业天明观山悦项目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该方案在何处能查阅,查阅手续如何办理。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四条绿地建设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三)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除外)、居住区内的公园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现有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建设,由物业等居住区管理机构和本单位负责。”“第十七条城市居住区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市、县(市)、吉利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之规定,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方案资料建议向城管部门咨询。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106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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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87280
开发商虚假宣传,恶意减配,糊弄百姓,天理不容,望父母官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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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612
相关部门调查后,给予正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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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43549
我们老百姓的利益谁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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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75404
请政府关注,伊滨区观山悦小区开发商欺诈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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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89218
观山悦严重降标减配,开发商虚假宣传,糊弄业主,希望贵局做出实质性的回应
网友1466311
希望贵局做出实质性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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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374691
烦请城市管理局对问题做出回复,帮我们购房者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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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74936
开发商虚假宣传,减配严重,欺骗老百姓,希望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关注、重视,给老百姓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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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89261
相信政府一定会为百姓做主,不会让无良开放商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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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332334
希望政府能给我们小老百姓做主,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严惩洛阳市伊滨区建业观山悦虚假宣传,恶意减配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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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43549
老百姓诉求无门 这都是政府到底保护的是违法乱纪分子 还是在严厉打击尊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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