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40706091756280

洛阳市公园管理条例规定的噪音规定

网友1229966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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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洛阳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中的第二十四条中的第四条:

第二十四条 在公园和广场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四)在指定区域内进行广场舞、健步走、唱歌、唱戏、奏乐、甩鞭等各类文体活动产生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区域环境噪声限值;

这上面提到的噪音超过国家规定的区域环境噪音限值,是在哪里测,是在公园里测,还是说到居民家里去测?

请明确指出!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属于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建议您向城市管理部门咨询。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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