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体工商户存在经营事实却长期不进行税务采集

网友1377856
2024.06.05

涧西区繁华城小区6号楼102室,于2023年10月注册为经营场所,经营至今,每日人流量很大,存在大量经营所得,却未进行税务采集,请问税务部门仅有通知义务没有强制措施吗?

网友您好:繁华城小区6号楼102室已于2023年11月6日办理“两证合一”营业执照,经税务机关督促提醒,该纳税人已进行税务信息采集,主管税务机关为其核定了全电发票。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微信搜索“洛阳税务”公众号,自主进行涉税政策查询、在线业务办理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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