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40421093921947

非户籍所在地异地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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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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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异地省会买房(非户籍所在地),买房所在地支持异地公积金办理,但洛阳公积金工作人员告知无法使用洛阳市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只有在洛阳市内租房才可提取公积金。目前我的公积金就无法使用。绝大部分城市已开通公积金业务异地办理(无户籍所在地限制)。有什么办法能提取?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尊敬的网友:您好!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持以下材料:“5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本人银行1类储蓄卡(工、建、中、农、交、邮储银行、中原银行均可)”。在购房5年内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发票总额,提取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本地购买商品房办理商业贷款,按照偿还商业贷款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持以下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近三个月银行还款明细、身份证、本人银行1类储蓄卡(工、建、中、农、交、邮储银行、中原银行均可)”。在还款期内,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需一年以上,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当期还款本息总额,提取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地应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或为职工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
购买非我市行政区域以内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应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非销户状态且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
具体内容及提取申办材料请根据所购买的房屋类型区别提供。业务指南网址https://zfgjj.ly.gov.cn/c10026
如对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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