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市交通局强制普货司机加装4G视频监控设备违法违规

网友1473489

洛阳市交通局强制普货司机加装4G视频监控设备违法违规
4月2号 我们在红山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审验营运证,工作人员说不安装4G设备不予审验营运证。我们问依据他们拿出了河南省交通厅的文件,而且文件也并没有写不安装不给审验营运证。交通部等三部委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第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应当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下简称联网联控系统),并按照要求将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和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逐级上传至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
道路货运企业监控平台应当与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对接,按照要求将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上传至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并接收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转发的货运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
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未能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
我们货车出厂都已经按照交通部要求安装并入网全国平台并且都能在交通部要求平台显示,洛阳市交通局以红头文件为依据强制要求货运车辆再次加装原本用于两客一危的视频设备,不装不给审营运证,请问你们哪条法律法规要求不装4G设备不予审验,这就是典型的层层加码,红头文件比法规还大。强迫司机加装设备,必然更改车内线路,造成安全隐患。线路自燃你们交通局是不是负全责?强制加装4G监控设备必然会造成司机负担,以前服务费300元左右,现在要收800。国务院一再要求减轻企业负担,请问这样明显违法违规公然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谁人担责?交通局自己下发文件违犯交通部的法规,知法犯法,请洛阳市监委依法查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