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40323102639243

用水问题诉求

网友1469901

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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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凯旋西路5号院4#楼2单元601号业主。2024年2月1日,我准备提前回老家过年,离开家前我特意把家里水阀电闸全部关闭,3月7号我回家后发现打开水龙头没有水,就跟北控水务集团客服打电话,客服说第二天会安排人过来看一下。3月8日上午北控水务的工作人员过来检查后,和我说是从水表到水管入户之间楼房墙外的水管漏水了,3月9日北控水务派维修师傅来把墙上漏水的地方修好了。

平常我自己一个人住早出晚归、中午也不回家,一个月水费最多也就二十块钱左右,而这次在一个月期间产生的水费有五百四十多元。我认为这部分费用应由水务集团承担,但经多次交涉,水务集团始终以水表之后产生的水费应由住户承担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费用。

我认为从水表到水管进入我家这段楼房墙外的水管,属于北控水务集团的供水设施,这段管道损坏漏水是由水务集团平时对供水线路检修不到位造成的,其产生的费用应该由水务集团承担,而不能简单地解释为水表之后产生的收费都应由住户承担。如果水表装在紧挨我家水龙头的位置,楼房墙外的水管漏水还需要我承担费用吗?但经多次沟通,水务集团拒绝分担费用,否则就给我家断水。我认为水务集团的这种做法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将自身工作不到位的责任推卸给用户,我们这些弱势的用户该找谁去评理呢?

再则在春节期间家中无人的情况下产生一百五十七吨的用水,在用水记录明显异常的情况下,为什么水务集团没有提醒业主?如果提醒了,我会从外地回来或者让朋友帮忙把水表阀门关闭,也不会产生这么多的用水和费用。在没有尽到提醒义务的情况下,却要求业主承担一百五十七吨水的全部费用合理吗?

水务集团这种推卸自身所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而一味只追求收取水费的做法,完全相悖于其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以下是平时的水费缴纳记录: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客户您好:
关注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落实。经落实,3月初抄表员抄表时发现该户水量异常,因您在我公司预留联系方式有误无法与您取得联系,且工作人员上门敲门无果,于是工作人员主动帮其关闭阀门。7日晚接到您的来电反映停水问题后,工作人员立即告知因水费异常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暂时关闭阀门。为尽快解决用水问题,我们主动提供免费延伸服务,协助维修并恢复供水。根据《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对供水设施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总表为界,总表及总表以外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总表以内由用户管理。”因此表后管道应由客户自行维修并承担漏水费用。现上述问题已与您协商解决。如您在用水方面有其他问题,请直接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9610001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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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97167
流水量达157吨,是不是楼下住户都成了游泳池啦!难道说,楼下住户都没有一点反应吗?这责任不该由用户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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