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40110174504804

关于认房不认贷的咨询。

不知道为什么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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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洛政办[2023] 60号《关于印发洛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第六条明确:六、执行“认房不认贷”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一律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购买中心城区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公寓的,不作为房屋套数认定依据。

本人及妻子、女儿在郑州有一套住房(2016年购买,使用建行贷款),2021年回到洛阳工作又买了一套房子(洛阳市本人及妻子、女儿只有一套住房,使用建行贷款),请问能否转为首套住房?

  回复部门:建设银行
尊敬的客户: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行将安排专人联系您进行详细解释。您也可以到我行住房金融业务部咨询,地址在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奥体花城东门西侧建行三楼。
建设银行洛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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