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40107231150173

城管局不作为,违停治理一刀切

qweadf

202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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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自从推出了所谓的惠民政策,就一刀切,放松治理,明面上是惠民,实际上是不作为。

政策上说早中晚饭馆附近轻微违停不处罚,多次投诉饭点时刻饭店周围的严重违停,多排违停,公交车站违停,十字路口违停,甚至违停将路堵死,城管局以惠民政策为由头,不治理,劝说个人行车避开此路段。网上有人车在饭店附近城市停车位被多排违停车堵住,城管不前去治理,反而劝说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和基层城管人员沟通,目前执行的政策是,饭点无论违停多严重,城管均不去执法!这与公布的政策不相符,城管局懒政不作为!缺乏政治执行力!

第二是违停15分钟提醒,曾经举报过把路堵死的违停情况,城管前去执勤,必须要等15分钟,才能贴罚单,基层城管人员也无奈,告知是目前执法APP上就是这么设定的,无论多么严重的违停,都必须等15分钟,被堵住的车和人就干等着吧,对违停者的震慑力等于零。这也是所谓的惠民,惠的是违法者!

城市管理局作为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推出得惠民政策没问题,但是在政策执行上进一步放水,实有不作为懒政的嫌疑。惠民政策经过城管局的执行变成了给光大人民添堵的政策。

也请上级部门监督城管局的违停治理,倾听群众呼声,切实为人民服务!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18项惠民措施”是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实现管理、执法、服务有机融合的一种创新执法模式,是在坚守“不影响通行”底线的基础上,准确理解把握《道交法》本意的一种服务型执法理念,不是对违停行为的纵容,更非对违法行为的“法外开恩”;服务型执法≠不处罚,对违反规定、超过15分钟不纠正违停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车辆,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罚。
我们会继续认真践行“721工作法”,深化“执法+服务”,精管善治,多作换位思考,多站在群众的多个角度去思考如何执法,在把握执法尺度和传递法治温度中找到平衡点,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力促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努力构建全民“共治、共享”格局。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10名群众参与
  评论区 最新 最热
网友1236005
洛阳车管所每天新车上牌近600多辆,在城市道路没有增加,停车位没有增加的情况下,违停是必然的,城市管理治理也不是万能的。你应该让洛阳人民买车必须摇号,学习北京的经验。有车位才能买车,学习上海的经验,这样就从源头上治理了违停发生的概率。望洛阳市政府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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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
对堵住大家路的违停,要等15分钟,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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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是个停车场
洛阳是个停车场,请把违停工作还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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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照就开电车
政策谁制定的更关键。如果现有政策交警也要执行,那执法权还给交警也一样是管不了。
qweadf
说一套做一套,回答毫无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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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02818
严格执法才是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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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02818
你们在和谁换位思考?你们是在为违停者找理由吗?说什么在坚守不影响交通的底线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服务型执法理念,说的好听,你们看看占用公交车站、消防通道等严重违法行为有多严重?十字路口,红绿灯下停车给正常通行的车辆造成多少安全隐患?你们所说的服务型执法就不考虑任何社会效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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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02818
“15分钟温馨提示”就是“法外开恩”,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都规定了应予处罚的事项,并且规定在处罚之前先下达《行政处罚法事项告知书》,告知处罚对象陈述申辩、行政复议等法律自救途径,从程序上保障了被处罚者的利益,“15分钟温馨提示”就是在法律之外给违法者逃避处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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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02818
不要错误的理解服务型执法的含义,服务型执法不是降低法律的要求,放弃对违法者的打击,更不是给违法者创造件免受处罚的条件,服务的目的是让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而不是为了少数违法者的非法利益牺牲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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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名仕
附议,城管干不了就还让交警干!弄的乱糟糟的,不堵路不处理还能理解,眼看路都堵死了还柔性执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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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02818
城管局领导曲解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含义,把放松管理,免于处罚当做人性化执法的亮点,不断向违法者秀恩爱,丝毫不考虑守法公民的合法利益,占压消防通道公交车站,双排多排停车等屡见不鲜,频繁投诉,城管始终无动于衷,把人性化执法挂在嘴边,不作为,慢作为,复制粘贴回复内容,违停治理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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