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汝阳交警队事故科责任认定严重不满

网友537593
2024.01.05

2023年12月28日,本人驾驶车辆行至汝阳大虎岭隧道与一辆道路养护车相撞,还撞到一位养护工人,该养护车辆在隧道内施工但是尾部没有开启双闪灯,反光圆筒摆放在车后不足10米位置,事故发生后摆放在车后不足20米处,这从现场视频以及刹车距离都可以佐证,并且那个反光筒并不反光,可能隧道黄色灯光比较昏暗所导致,就这情况居然能判定我全责?我想拿责任书复印一下到洛阳交警队复议还非要我签字才能复印?我签字不就认可这个责任书了吗?对此希望得到相关部门帮助

网友您好:
经了解,该起事故责任并非诉求人说的全部责任,而是主次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视为送达,如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向上一级事故认定部门(洛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申请复核,已当面告知当事人。
经了解,该起事故责任并非诉求人说的全部责任,而是主次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视为送达,如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向上一级事故认定部门(洛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申请复核,已当面告知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