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县上宅物业捆绑收费不给业主供热

辰阳
2023.11.02

马上就要进入供热期,上宅物业将暖气费和物业费进行捆绑,拒绝给业主供热。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自上宅社区物业入驻以来未归操作层出不穷,例如:
1、未经同意私自加装电梯梯控。
2、私自给电动车充电桩断电却声称设备损坏。
3、社区成立物管会从未给业主解决问题只会协助社区物业侵占业主利益。
4、物业无法提供合规书面合同,服务与1.1的定价严重不符。
上宅置业挪用维修基金大概六千人民币,导致上宅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吞掉物业宝2万人民币,声称可以抵扣物业费,却直接解散原物业引入新物业来试图翻篇,上宅业主的利益被侵害已非一天两天,业主苦不堪言,现引入新物业利用各种违规操作来威逼业主缴纳物业费用,面对业主的质疑置之不理,服务态度极差,物管会名存实亡,已沦为社区的工具。
综上所述,当务之急要求上宅物业停止捆绑收费,停止侵害业主的正当权益,望相关领导给予解决。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上宅小区自2014年业主陆续入住,一直由开发商万创置业的物业公司在为业主提供服务。由于交房违约金开发商无法支付,置业公司与业主签订协议,以违约金抵扣物业费,因此小区业主自入住以来就未交过物业费,原物业无力维持,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垃圾无人清运、公共设施损坏严重,各项基础设施无法正常维护,近些年业主怨声载道,投诉不断。2022年11月,部分小区业主到上宅所属汉关街道后峪社区提出申请,要求成立物管会,引进新的物业公司服务上宅小区业主。后峪社区在接到业主申请后,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成立物管会的相关事宜。2023年3月,在县、镇行业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依据成立物管会的程序,成立了上宅小区首届物管会,由社区支部副书记陈海宽任物管会主任,并随后引进了新的物业公司,于2023年4月正式进驻上宅小区。新的物业公司在2023年4月进驻后,组织人员利用8天时间对小区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整治,清理遗留垃圾40余车,更换地库照明280余盏,更换小区路灯杆41根,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并对老化部件进行更换,维修小区广场路面、安装健身器材,对绿化树木进行修剪,对小区的水电暖线路管道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及时更换老化部件,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让小区的大多数业主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心里,也得到了他们的认可。在没有收取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共垫资40余万元才基本保障了小区正常运转。同时,小区物业公司核定物业费,在小区公示并报上级部门备案,2023年4月、5月、6月三个月的物业费不再收取,小区的物业费从2023年7月开始向业主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平方1.1元,收费时间段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的可减免两个月物业费。在物业交费期间部分业主认为收费标准过高,要求对物业费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经过社区与物业公司沟通,同意将收费标准降为0.9元/平方。截止目前上宅小区已经有超过50%的业主主动缴纳了物业费,并且还在继续缴纳中。在收取物业费期间正值取暖费缴费期,物业费和取暖费一并收取,已经缴纳取暖费的业主已正常供暖。物业费是物业管理服务的保障,也是业主能够舒心居住的基本条件。享受物业服务是业主的权利,按时交纳物业费也是业主的义务。作为小区的一名业主,要积极主动的缴纳物业费,才能保障小区物业工作的有序开展。社区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保障居民正常用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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